2013年3月18日 星期一

大傳三乙599042204陳韋宏

音樂對我來說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,一首歌的完成,是經由鼓手的編曲、bass 的節奏、主奏吉他的旋律再加上旋律吉他堆疊出的音墻、主唱的唱腔和情緒才完成,細細聆聽
其中的變化是很享受的事情。

Travis Barker
最為人知的就是身為流行龐克團blink-182的鼓手,以誇張的肢體動作和創新的編曲成名,四歲開始習鼓,早年blink-182巡迴演出時,原鼓手因個人原因無法參與,Travis Barker在40分鐘內學會了20首歌曲,順利演出,於是在1998年正式加入為樂團的一員,樂團並在2000年在全美大紅。他並不排斥任何曲風,除了搖滾樂之外也製作嬉哈音樂、流行音樂多種曲風,曾經有許多批評,指他商業化了龐克樂,但並不影響我對他音樂的喜愛。


我想閱讀的是This is a Call:The Life and Times of Dave Grohl,這是由Pall Brannigan著的傳記,2013年5月出版,Foo Fighters樂團的主唱Dave Grohl的一生,Dave是90年代傳奇樂團Nirvana的一員,在主唱Kurt Cobain飲彈自盡後,Nirvana解散,Dave則持續在吉他上展現他的才華,這本書記錄了他17歲時加入超脫至他另組foo fighters至今的過程,還有他的好友Kurt自殺時的發生的故事,還有洛杉磯著名的錄音室:Sound City Studios,Slipknot、Nirvana、Metallica等樂團都曾在這裡錄製過專輯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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