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3月27日 星期四

大傳二甲-小帽@@"









哈哈~沒錯是我...王于綾...小帽是也!

至於為什麼叫小帽~當然背後有一段它的故事!= ˇ =



我的 artist/ vocalist呢?



她就是Avril Lavigne啦!







Avril Lavigne 是個很清楚自己想要什麼的女孩。她的腦海中有非常明確的目標。出道於2001年 (由開始灌錄專輯起計); 當時AVRIL為16歲 首張個人專輯: "Let Go" 2002年6月4日美國發行


現時所屬唱片公司(Label): BMG entertainment 現時所屬唱片公司(Record): Arista

AVRIL原本首輯"let go"名為"anything but ordinary"。 "complicated"只試唱3次就灌錄完成。

AVRIL是用右手帶手錶。 其中部份的"my world"歌詞是AVRIL在上數學代數(algebra)時作的。

AVRIL 10歲時已經加入曲棍球隊。 AVRIL喜歡用木結他作曲但喜歡用電結他演出。

AVRIL就讀中學"Napanee District Secondary School"。 AVRIL不喜歡歌迷學她的衣著。


AVRIL喜歡拆禮物的時刻。 AVRIL希望有個龍的紋身在她的背或左手上。(但是她也曾表示她很容易會變心,所以她手上的紋身不是真的,因為這樣她可以經常更換圖案。)


AVRIL不單善於歌唱,還有 - 藝術。 AVRIL喜歡星星 - 就像她的官方網站的那些。

AVRIL有哮喘(asthma)。 AVRIL曾創作一首打油詩"oops! i screwed my record producer again" (改自britney spears的歌曲"oops! i did it again")

AVRIL不喜歡(討厭)鋼琴。當她的家人叫她去學鋼琴時, 她說"不是嘛! 鋼琴是女人的玩意。我想玩的是搖滾(rock)音樂…FxxK the piano."

AVRIL不太精於電腦,每次她上網的時候都要找evan幫手。 AVRIL 14歲首次在教堂作個人聖詠:"NEAR THE HEART OF GOD"。 AVRIL小時候已經練習簽名,"因為我知道我一定會成名,我現在還能簽得超快。"

AVRIL害怕乘飛機。 AVRIL曾經在樹上趺下所以腳曾經斷了。 AVRIL在中學的時候不是萬人迷。 AVRIL給一個男同學嘲說"女孩不會捉魚"。後來她一怒之下便和其他女孩在湖邊總共捉了78條魚。

AVRIL不喜歡當潮流的"走屁狗",她著她喜歡的衣服和飾物。 AVRIL不是每刻也在鬧事,她很會尊重別人,在台上也是。 Eminem(阿姆),Justin Timberlake,Pink(粉紅佳人)和Fred Durst都是AVRIL的歌迷。 AVRIL 14歲的時候就教自己學溜冰。


AVRIL喜歡在車上唱歌就像在"sk8er boi"裡一樣。"我小時候就已經這樣做,而且每次事後都總會給人責備。" AVRIL喜歡穿著黑白條紋的短襪。 AVRIL喜歡夏天打棒球,冬天打曲棍球。 AVRIL想學小提琴,即使她知道會很難。


AVRIL去過台灣後說喜歡吃香蕉和喝中國茶。 AVRIL不喜歡人家說她是龐克或幫她貼上任何標籤。(證據:Under my skin中文歌詞本裡Forgotten歌詞的底部) AVRIL左手內側刺有星星圖。(原因:她看了『達文西密碼』這本書後才去刺的)




這就是為什麼我喜歡Avril Lavigne,因為她總是能做她自己想做的事,

不顧她人的反對,擁有自己的風格與個性!



我的 music idol 呢?


她就是蔡健雅啦!



我們總是習慣聽著她冷靜內斂的唱著所有動人的情歌,


在她的旋律裡試圖投射,在她的歌聲裡尋求撫慰。


正當所有其他歌手以張牙舞爪姿態重擊市場,


以誇張戲劇模樣攻佔樂壇時,


我們冷眼看待這些虛華浮誇,


厭倦那些聲光刺激,


卻未曾忽略內心深處迫切渴望在這華美背後尋求,


溫度,一種來自音樂感動人的溫度。


其實,我們用不著害怕在這冷漠孤寂的城市中失去溫暖,


因為,我們始終,


理所當然地在某一個人的音樂世界裡取暖,


找到賴以存在的生活溫度,


她,就是蔡健雅。


一路以來眾人尋求溫暖的想望也成了蔡健雅堅持音樂之路的支撐力,


她持續不懈地建立自成一格的氣味,


也在這樂壇擁有獨特無可取代的位置。




也許他不是很漂亮,但是她的歌卻可以完完全全的打動我!

這就是為什麼我很喜歡她的原因!

歌聽久了也不會膩!越聽越順耳!

而且不會像有一些歌手,只有一兩首好聽的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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